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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重要会议资料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3年2月28日
发文字号:
标题:合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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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合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节选)
第3号
2013年2月25日,市政府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农委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一)同意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与全市扶贫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具体会议方案报市委常委会议审定。
(二)同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对近2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彰,市农委会同市公务员局按程序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三)原则同意《关于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请示。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将我市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200元、增长10%;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纳入当地城镇低保,全额享受低保标准;提标所需资金我市承担部分,由市、县(市)区两级按1:1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