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合肥市教育局与多部门联合发布校园周边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针对不合格食品、烟酒等商品提出明确禁售要求。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告诫书中明确,严禁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商品;严禁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及相关商品。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出租出借手机,不得摆放赌博机、游戏机,不得违规提供上网、娱乐服务。严禁设置烟、酒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拆包散支售卖)、雪茄烟、电子烟及各类仿真烟草制品,不得摆放、展示相关物料。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各类含酒精饮品以及易成瘾物品。对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将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没收违法商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从严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消相关经营许可资格,并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 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