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广播电视台(集团)资产管理部受合肥广电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名下一处房产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房产位于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88号世纪中心4幢商204。
一、项目名称及出租标的情况
项目名称:蒙城北路88号世纪中心4幢商204经营用房租赁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元/年) | 租金 年增长率 | 投标保证金 |
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88号世纪中心4幢商204号经营用房租赁 | 第2层 | 钢混 | 52.31 | 3 | 19464 | 2% | 4866 |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88号世纪中心4 幢商204 2、标的权属情况:租赁房屋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房屋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与瑕疵,投标即认可现状。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经营用房。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支付 | 1、租金每 6 个月支付一次,第一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2%。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15日(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 ||||||
项目交易监督部门:合肥市广播电视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1-63509360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竞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 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 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2、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五、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活动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以自然人方式投标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投标报价单;(报价单请单独封装,封条上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单独封装报价单。
3、本公告签字盖章;
六、投标注意事项
1、迟到达十分钟或者投标标书没有完全密封者(封条上加盖公章),视为自行放弃投标权。
2、各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认真准备投标标书和填写报价单,有效最高价者中标,有效最高价不止一个的,在有效最高价公司或个人之间进行二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有效最高价者为第一中标方。
3、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在10日内,与合肥广电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中标后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未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现场返还。
相关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合肥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 0100 5744 057444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B座
电话:0551-63509131
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 1302 0138 0920 0010 412
5、中标方需现场缴纳200元评审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2月7日9: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A区2楼开标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9:30
九、联系方法:
投标联系人:刘 工 电话:0551-63509696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投标人签字:本人 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自愿参加竞标。
组织方:合肥广播电视台(集团)资产管理部
招标方:合肥广电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